EN 1090-2:2018+A1:2024《钢结构和铝结构施工——第2部分:钢结构技术规程》是欧洲钢结构施工领域的核心技术标准,2024年5月正式发布,同年9月德国、10月波兰等国陆续完成本国版本转化,替代原EN 1090-2:2018版本。
该标准属于EN 1090系列的一部分,与EN 1090-1(合规性评定要求)共同构成钢结构产品CE标志认证的完整技术框架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EN 1090-2解决的是“怎么做”的问题——即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技术要求,而EN 1090-1解决的是“怎么证明做对了”的问题——即工厂生产控制和合规性评定。
标准正文238页,体量可观,内容涵盖从材料验收、切割成型、组装焊接到表面处理和最终检验的全过程。
适用材料范围:
值得关注的一个新变化是,标准允许在特定条件下扩展使用至S960等级钢材,前提是施工条件需经可靠性标准验证并规定额外要求。这实际上为高强钢的应用留出了通道,但附加了更严格的技术门槛。
适用范围:
该标准基本不受结构类型和外形限制——无论是建筑、桥梁,还是板式或格构式构件,包括承受疲劳或地震作用的结构,均可适用。标准还与Eurocode体系配套,适用于按EN 1993系列设计的结构,以及按EN 1994系列设计的钢-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钢结构部分。
需要留意的是,钢板桩、置换桩和微型桩虽有EN 1993-5设计依据,但其施工需分别遵循EN 12063、EN 12699和EN 14199,本标准仅适用于其中的围檩、支撑和连接施工。
标准的核心管理逻辑之一是通过执行等级(Execution Classes,简称EXC)来差异化技术要求。共分四个等级:
| 等级 | 典型应用 |
|---|---|
| EXC1 | 农业建筑等低风险结构 |
| EXC2 | 住宅、商业建筑等常规结构 |
| EXC3 | 桥梁等重要结构 |
| EXC4 | 大跨度桥梁等特殊结构 |
等级越高,对人员资质、质量控制、检验频率、文档管理的要求越严格。例如EXC2及以上等级必须配备责任焊接协调员(RWC),且等级每升一级,协调员的资质要求相应提高——EXC2要求国际焊接 specialist (IWS),EXC3要求国际焊接技师 (IWT),EXC4则要求国际焊接工程师 (IWE)。
A1修订并非小修小补,以下几个方向的调整值得从业者重点关注。
A1首次明确定义了高强钢:屈服强度高于460 MPa、经热机械轧制或淬火+回火处理的结构钢(空心型材、平板和长材产品)。更关键的是,将其细分为四类:
分类的意义在于后续的质量控制要求差异化处理。同一牌号但不同工艺,要求可能完全不同。
对高强钢,材料检验文件必须包含14种元素的熔炼分析结果:C、Si、Mn、P、S、Al、N、Cr、Cu、Mo、Ni、Nb、Ti、V。这比普通碳素钢的要求严格得多,意味着采购高强钢时需在合同中明确此要求,否则供应商可能无法提供完整报告。
空心型材产品标准方面,新增引用了EN 10210-3和EN 10219-3(交货技术条件)。
质量体系方面:
高强钢焊接必须符合EN ISO 3834-2(完整的质量要求)。普通碳素钢还可接受较低等级的质量体系,但高强钢直接拉满。
焊接协调员资质方面:
涉及高强钢时,焊接协调员的技术知识水平须达到EN ISO 14731规定的C级(全面级),即最高等级。
冷却时间控制方面:
为防止机械性能劣化,t8/5冷却时间可按EN 1011-2确定,钢材生产商也可能给出建议值。
钢筋与结构钢焊接方面:
仅保留对EN ISO 17660-1(传力接头)的引用,删除了与非传力接头相关的EN ISO 17660-2。这意味着凡涉及钢筋与结构钢的焊接,均按传力接头对待。
依据EN ISO 5817:2023,焊缝质量验收等级调整为:
此前一些将缺陷提级处理的做法被取消,例如对于未焊透高度的处理不再按更高等级要求。
对于持有EN 1090工厂生产控制(FPC)证书的企业,标准换版意味着体系文件需要相应修订。审核机构在后续监督审核中将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已知悉新版要求、高强钢相关质量控制程序是否已更新、焊接人员资质是否满足新标准要求等。
对于涉及S460以上钢材的工程,材料采购、焊接工艺评定、人员培训和检验方案均需重新评估。尤其值得留意的是,标准虽然允许使用至S960,但附加条件不少,实际执行难度不低。